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司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稳定运营,制定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1.4 工作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设施完善、预案演练工作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2预警预防机制
2.1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应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控,对存在的隐患及可能发生事故的不确定因素进行积极主动排查,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大力度,确确实实地排除安全隐患。
事故发生时,事故发生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准确地向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汇报事发起因、事故发展情况、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等。
2.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3应急响应
3.1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委员会应急响应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委员会接到下属单位、部门的事故发生报告时,应启动并实施该下属单位、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事发起因、事故发展情况、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等。需要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3.2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时或接到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委员会的救援命令后,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应及时做出以下救援行动:
(1)派出有关人员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2)在事发地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负责人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3)保持与事故发生地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及时向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5)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如出现重特大事故还应采取下列措施:
(1)第一时间向相关政府救援部门或者第三方专业救援机构请求援助;
(2)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所属医院请求救护,如有疫情及时向事发地所属疾病控制中心申请现场防疫救助。
3.3指挥和协调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委员会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单位、部门的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根据事故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下属事发单位、部门的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求援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4紧急处置
当事故事态发展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我司下属单位、部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以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6职工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与事发地政府部门确定保护职工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下属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协助相关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护及疫病防控。
(6)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治安管理。
3.7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紧急指挥部应积极配合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检测与评估,提供所需的一切帮助。
3.8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指挥救援过程中,应将现场实况、救援进度、人员安全、财产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汇报;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应及时地把接收到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的事故现场实况向外界发布。
3.9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4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置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保证我司生产、经营稳定运作。
4.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指定专人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3 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委员会汇报。
5 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我司各下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应保证与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的通信畅通,事故发生初期直至善后处置工作结束过程中,相关负责人手机必须全天候待机,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部门的座机须保证可全天候接听。
5.2交通运输保障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对用于事故救援车辆进行统一安排,我司所有车辆在非特殊情况下优先用于事故救援,确保救援人员、救援装备、物资能及时迅速的送达事故现场。
5.3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现场事故情况临时抽调人员组成救援队伍,对救援能力范围内,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进行救援。救援队伍应具备基本的救援技能、自我防护意识。
5.4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临时组建的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其装备规格按照事故的实际需要制定。下属单位、部门应按国家安全防护标准配备基本的安全防护用具。
5.5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各下属单位、部门根据各自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物资储存、管理制度,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集中储存、管理。
5.6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部门承担,责任单位、部门无力承担的,可向政府部门申请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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